香港公司做账原始凭证的收集和管理
原始凭证的收集和管理
完整性:确保收集所有与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送货单、报关单等。例如,对于进口业务,要有进口报关单、供应商发票、运输单据以及支付货款的银行记录等全套凭证。
真实性:原始凭证bi须真实反映交易情况。要防止使用虚假发票或伪造凭证,这不仅会导致财务报表失真,还可能引发税务和法律问题。
合规性:凭证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香港的相关规定。例如,发票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交易日期、货物或服务描述、金额、税率等。
利得税(Profits Tax)
利得税是对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的个人和企业(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取得于香港产生或来源于香港的所得(售卖资产的资本所得的利润除外)所征收的税。香港采用的所得税征税模式并非以“税收居民”(TaxResidency)为征税基础,而是以“地域来源”(Territorial SourceConcept)为征税原则,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所得才会视为“应税所得”,而源自香港境外的利润所得,若实体满足相关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条件则不需征税。
利得税的征税原则是比较简单的。香港利得税不但遵循相关税例的规
定,还会以法院过往的判例作为征税的依据。每一个税务案件采用
的原则,还需要参考法院判决的相关税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