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法律依据
海南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根本法律依据,规定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管理、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活动原则;农业部还发布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为申请者提供了关于品种登记的具体要求和指导。
二、初审条件
1. 品种特性:
(1) 品种需具备特异性、稳定性、一致性。
(2) 一年生作物需连续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多点的品种试验;多年生作物需连续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采果周期、多点的品种试验。
2. 品种来源:
(1) 品种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2) 品种所属种类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且品种测试指南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 命名规范:
(1) 品种需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4. 材料完整性:
(1) 申请者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品种选育报告、品种试验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