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爆破作业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爆破作业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准备活动;建筑物拆除活动;爆破工程服务;拆除工程服务;房屋拆除服务;厂房拆除服务;设备拆除服务;桥梁拆除及类似拆除服务;轨道拆除及类似拆除服务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前置许可)
海南/海口/三亚爆破作业单位备案
主管部门:公安部 批层级和部门:省、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一、海南/海口/三亚爆破作业单位备案办理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二、海南/海口/三亚爆破作业单位备案需要的材料
1、爆破作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委托书
三、海南/海口/三亚爆破作业单位备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