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以下领域: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营利性民办自学考试助学教育机构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营利性民办自学考试助学教育机构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利性民办自学考试助学教育机构;教师招聘考试培训。
需要办理如下相关行政经营许可证(前置许可)
海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
主管部门:教育部 批层级和部门: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
明确学校的办学性质,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这决定了后续办理手续的不同路径。确立学校的办学目标、教育理念和培养方向,为整个办理流程提供明确的指引。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
1、申请办学(园)报告
2、办园章程
3、提交房屋的租赁合同
4、注册资金、资金来源、金额;
5、提交招聘教师的有关证件(健康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6、消防合格证
7、房屋质量鉴定书
三、提交申请并接受审核
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当地教育局或相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将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包括现场考察办学场地、核实人员资质等。这一过程中,可能需要多次补充材料或调整方案,以符合审批要求。
四、办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
对于营利性学校,还需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明确经营范围包含教育培训等业务。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确保学校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