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医疗机构!*新版本的处罚标准公布!

更新:2024-05-21 07:30 发布者IP:59.41.193.111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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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医疗机构!*新版本的处罚标准公布!

 

在基层卫生领域,由于部分地区行政部门裁量空间大,对裁量范围把握不当,不同地区、不同机构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结果不同。

 

针对基层卫生领域,多个卫生计划生育监督部门进行了调查,基层卫生执法中经常出现三种问题:

 

部分执法部门裁量空间过大;行政执法裁量权缺乏统一性;行政执法裁量权使用不当。

 

这些现象*直接的影响是行政执法行为不适当、不合理,影响依法行政的公平性,机构难以信服。

 

近年来,国家出台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特别是2021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改变了****类型,重点关注:

 

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不造成有害后果的,不予****。第一次违法、有害后果轻微、及时纠正的,不得给予****。行政对手有足够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

 

近日,天津市卫生委前后发布了两份文件,具体化了免罚、减轻、从轻的情况,不仅给了执法部门更具体的裁量基准,也给了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条实实在在的红线。

 

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注意以下调整内容。

 

0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高罚款10万元:

 

1.情节不严重,无违法所得的,从轻裁量,给予警告。

 

2.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且无严重情节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罚款。

 

3.不符合从轻和从重的情况。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4.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超过10万元,但不符合严重情节条件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万元罚款。

 

5.情节严重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02.出具虚假证明:

 

1.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从轻处罚,给予警告。

2.造成危害后果,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警告,处以1万元以上、5.5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危害后果,情节严重的。警告,处以5.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03.执业医师违反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取得知情同意:

 

1.情节不严重的,从轻处罚,给予警告。

 

2.情节严重但不违背患者意愿的,责令暂停执业6-12个月。

 

 

3.违反患者意愿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04.执业医师违反规定,拒**需要紧急治疗的患者进行紧急治疗,或因不负责任延误诊治:

 

1.情节不严重的,从轻处罚,给予警告。

 

2.造成健康损害的,责令暂停6-12个月的执业活动。

 

 

3.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05.执业医师违反规定,不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度:

 

这主要是针对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情节不严重的,从轻处罚,给予警告。

 

2.不服从调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6-12个月。

 

3.不服从调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06.执业医师违反规定,未按规定报告有关情况:

 

1.情节不严重的,从轻处罚,给予警告。

2.未按规定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6-12个月。

 

3.未按规定报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07.执业医师违反规定,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1.情节不严重的,从轻处罚,给予警告。

 

2.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执业6-12个月,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08.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

 

1.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且无违法所得的,警告,处一万元罚款。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泄露两名以上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或者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罚款,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生执业证书。

 

09.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产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无严重情节,无违法所得(仅适用于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处一万元罚款。

 

2.情节不严重,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罚款,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

 

4.符合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应当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10.医生未按注册执业地点、类别、范围执业:

 

1.无情节严重,无违法所得的,警告,处一万元罚款。

 

2.情节不严重,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罚款,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生执业证书。

 

11.非医师行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视为非医师行医;②可以依法取得行医资格,或者曾经具有行医资格的;③无违法所得;④具有通则从轻档次情节的。

 

从轻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两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不符合从轻、从重等级的,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2至6倍的罚款。违法所得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3.有重档次情节的,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6至1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下列情形属于从轻情节:

 

1、违法行为较轻,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未发现健康损害的后果;

 

二、违法行为较轻,及时纠正,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未发现健康损害的后果。

 

下列情形属于从重档次情节:

 

一、符合本规定第六条“情节严重”的;

二、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三、逃避、妨碍执法,或者拒不配合执法;

四、干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资料来源:基层医声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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