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吗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要验原件收复印件)。
3、营业执照(需要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经营场所合法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要验原件收复印件)。
5、该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要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签章)。
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要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签章)(可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2个月内补交,但应当做出书面承诺)。
7、经营场所电脑平面图(一份,签章)。
8、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游泳场所的水净化系统工艺及流程图(原件各一份,签章)。
10、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二、办理程序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
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干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
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
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
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
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
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
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周期:7-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