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这些是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其实我们办理很多证件,不是自己我们想要办理,而是第三方,或者是合作方要求的,为了合法合规运营,如果经营一些事项办理相关证书的话,一经查到是属于违规经营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可以进行变更)
2.股东:必须追溯到自然人,不能有外资股东。
3.人员:3名管理人员
3名行业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相关行业: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摄影、动漫设计与制作、导演、新闻采编、新闻制作、动画、影视后期制作等广播电视节目相关行业(如果公司无人员可以提供)
4.地址:需要企业提供能够上门核查的经营地址
5.三名人员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周期:自材料提交受理后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