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前)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签字,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体检证明(入境前)
3.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含来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职位、签字盖章页即可)
4.申请人护照
5. 工作资历证明
6. Zui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需使馆认证;如无认证,A类人才可实行承诺制)、职业资格证明(如满足条件可没有)
7.申请人国籍国或长期居住国(地区)官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使馆认证, 如无认证,A类人才可实行承诺制)
8.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
9.如有家属入境,还需提供相应材料:护照,结婚证明(出生证明),家属无犯罪证明,体检证明(疫苗接种记录),电子照片等。
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以上材料整理完毕后,上传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预审,如有问题,外专局将告知修改;如无问题,外专局将通过预审。预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外专局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外专局开始受理。再经审查、决定流程后,发放电子版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人员持该通知,到我国驻外指定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
二、来华工作许可证(入境后)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签字,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
3.入境后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