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师承人员的带教/指导老师应具备条件
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需要特别注意
师承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师承学员和老师需在当地公证处(司法机关)完成公证,拿到公证书即确认师徒关系之后,方可去卫健委完成备案(即师徒协议的签订以及卫健委盖章)跟师学习时间为自公证之日起计算满3年。
指导老师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2名!
考核方式
1. 考试时间
各省的考核时间自行设定,时间不一,请以各地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
2. 考试内容
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技能考核合格方能参加综合笔试,两项考试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
3. 学习流程
师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相应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