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封关后一线放开二线管具体操作流程
5.对境内入区、在区内消耗使用、不离境、合理数量的货物、物品,免予填报报关单或备案清单等手续,免予提交许可证件。
6.区内企业可依法开展中转、集拼、存储、加工、制造、交易、展示、研发、再制造、检测维修、分销和配送等业务。
7.除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外,其他货物均可在保税港区开展国际中转、中转集拼。
8.加工增值操作流程:特定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洋浦保税港区(或海口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和加工增值业务办理。①备案企业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加工增值申报手续。②审核通过后,海关系统自动生成该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确认编号。③备案企业将该编号告知境内区外进口企业。④境内区外进口企业凭该编号,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自行缴纳相关税款。洋浦保税港区(或海口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海南特色应用”中“洋浦专区”和“海口综保区专区”增设了加工增值申报办理功能。
9.径予放行操作流程:对符合径予放行条件的货物,企业通过公服平台填写自主声明,承诺货物符合径予放行条件,海关系统审核通过后,向企业端发送准许提发货回执,企业即可办理提发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