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办理材料要求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简历及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5.营业场所证明;
6.操作设备的证明。
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条件
1、符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2、满足旅游市场需求;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必要的业务设施;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经营者;
4、酒店旅行社注册资本:国际旅行社:不低于150万元;国内旅行社:不低于30万元;
三、旅行社缴纳质保金:
1、经营国内、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有不小于20万元的质保金;每设立一家分支机构,应向该分支机构的质保金账户存入5万元。
2、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质保金不小于140万元;每设立一家分行,应向分行质保金账户存入35万元。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50万元的质保金;每设立一家分支机构,应追加10万元存入该分支机构的质保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