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注意了!这份备案指南请查收
许多朋友在后台留言询问有关证书登记和地点变更考试的问题,今天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取得医师资格证后何时可以注册?
执业医师资格的有效期为终身有效。拟在医疗保健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该机构执业。拟在预防机构执业的,应当向机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登记。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的,还应当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提交3-6个月的培训证书,并通过考试。取得医生资格证书后,应当在两年内注册。
二.如何注册医师资格证书?
医生资格证书自去年以来一直是电子注册的。有关详细信息,请单击以参考20年来电子注册医生的电子注册!注册渠道已经开通!
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丢失怎么办?
A.证件丢失后,需向当地卫生局申请补办证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初审资料,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2.资料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3.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完整,需要补充的资料一次性书面通知;
4.医疗技术评估部门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审查;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办公室出具审核意见,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补办医师执业证书,并书面告知不予补办的原因;
7.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B.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一份承诺书;
2.补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一份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发表的公告声明原件一份;
5.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6.自2012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一份(核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7.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与个人基本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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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学考试的《医师资格证书》、如果医生执业证书的信息与个人基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向当地卫生局申请更换医生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初审资料,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2.资料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3.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完整,需要补充的资料一次性书面通知;
4.医疗技术评估部门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审查;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补办医师执业证书,并书面告知不予补办的原因,
7.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通知申请人领取《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均用A4纸打印)
1.一份承诺书(附件1)。
2.换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一份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原《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5.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6.从2012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一份(核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7.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近已经转业、复员、退休并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军人,如何换领地方医师执业证书?
A.直接向当地卫生局提出申请。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初审资料,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2.资料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3.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完整,一次性书面通知需要补充的资料,;
4.医疗技术评估部门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审查;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补办医师执业证书,并书面告知不予补办的原因;
7.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通知申请人领取《医师执业证书》
B.申请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料均用A4纸打印)
1.一份承诺书;
2.一式三份《军医换领地方申请表》;
3.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5.安置办证明或工作单位接收档案证明、干休所复印件三份;
6.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一份,复印件一份;
7.老年人认定医师还需提供学历和“医师”任职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8.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9.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怎样申请医师变更执业登记?
有必要向当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A.执业地点变更:
1.承诺书;
2.《医师变更执业登记申请审查表》一式两份(审查表应当由原执业登记单位及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拟执业机构签字盖章);
3.拟执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拟执业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一份;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一份);
6.原发证部门出具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已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份;
7.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一份;
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9.6个月内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师变更登记健康检查表一份;
10.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一份。
11.从2012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一份(核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12.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其它材料。
B.执业范围变更:
1.一份承诺书;
2.《医师变更执业登记申请审查表》一式两份(审查表应由原执业登记单位及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拟执业机构签字盖章(附件2);
3.拟执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核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一份,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专业进修(2年以上)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附件5)或进修结业证书一份(进修时间2年以上,核实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6.执业范围变更为医疗美容专业的,应当出具相关证明,具体内容按照《医疗美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负责医疗美容项目的主治医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登记机关登记;
(2)有相关临床学科的工作经验。其中,负责美容外科项目实施的医生应具有6年以上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经验;负责美容牙科项目实施的医生应具有5年以上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临床工作经验;负责美容中医和美容皮肤科项目实施的医生应具有3年以上中医和皮肤科临床工作经验;
(3)经过医学美容专业培训或培训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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