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就是与用人单位合作的,进行直接的人员供给服务。
办理条件:
1. 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 有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资料:
1. 已设立的公司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者计划设立的公司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公司章程;
3. 已设立的公司出具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计划设立的公司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6.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信息文件;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及其证明文件;
7.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证明信息文件;
8.制作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拟与劳务派遣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