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在房屋安全鉴定中,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会使房屋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这种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15种:
1、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和基础结构。
2、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使用性质。例如:将原设计为民用住宅的建筑改为工业厂房。
3、拆改与房屋结构垂直连体的非房屋承重结构。
4、擅自改动、损坏房屋原有设施设备及其它妨碍正常使用的行为。
5、拆除承重墙或在墙体上开挖壁柜、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6、危险房屋未按时报送房屋鉴定报告。
7、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堆放物品。
8、拆改公共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9、擅自安装设备、设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10、违法存放爆炸性、有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11、基坑开挖对相邻房屋造成影响。
12、封堵消防通道。
13、未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14、擅自在楼面、屋面增设分隔墙体、剔槽、开洞、扩洞。
15、其它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结论:
1、描述建筑、结构基本情况及复核结果。
2、描述变形测量结果。
3、描述完损检测情况。
4、描述材性检测结果。
5、描述结构验算结果。
6、对房屋的整体安全性能状况作出综合结论。
7、房屋构件安全专项检测应对构件所在位置、重要性做出判断,并根据构件损坏情况对房屋整体结构安全的影响作出评估。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建议:
1、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宜结合房屋损坏情况,对房屋的后续使用和修缮提出合理化建议。
2、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对承载力,房屋变形等计算不足的构件需要进行加固的提出加固处理建议。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
1、房屋安全鉴定应由房屋检测项目负责人、房屋检测报告审核人、房屋检测技术人等亲笔签名确认。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页应标注房屋检测公司名称及报告编制完成日期。
房屋安全鉴定附件:
1、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附件为其他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原设计图纸,装修方案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等。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附件应续编页码或注明附件数量、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