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QDLP基金的运作流程
1.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提交申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组织外汇管理、省市场监管、证券监管、发改和商务等部门共同审核,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具同意试点的书面意见并给予对外投资额度。
2.申请人凭书面意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并到中基协备案为“其他类私募投资基金”。
3.QDLP基金管理人或QDLP基金注册设立后应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报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基金合同等材料。
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并委托一家在海南省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或具有基金托管资质并符合指定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托管人,开立业务托管资金专用账户。
5.经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产品风险评估后,QDLP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将资金存入托管资金专用账户。
6.QDLP基金管理人在境外另设基金管理人和离岸基金,在境内托管人处在授予的对外投资额度范围内将资金汇向境外,再由离岸基金投向境外的一级和二级市场。
7.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利润分配或清算,按照跨境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投资收益和资本变动收入及时汇回境内托管资金专用账户。